酒精飲料
手提行李
!有條件
符合 6 項條件即可
託運行李
!有條件
有條件託運
機上使用/充電禁止
攜帶條件 · 6 項
01
免稅總量 1.5 公升(不限瓶數),限年滿 18 歲旅客
02
超過免稅量須走紅線檯申報補稅,總量上限 5 公升;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 1 公升
03
超量未申報者沒入,並按酒精濃度裁罰:超過 10% 每公升罰 2,000 元、10% 以下每公升罰 500 元
04
酒精濃度超過 70% 禁止手提及託運;24% 以下無數量限制
05
手提須符合 100ml 液體規定;管制區內購買之免稅酒(密封袋)除外
06
機上不得飲用自行攜帶的酒類
已合併台灣(財政部關務署)、IATA 國際通用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