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 台灣
⚠️ 澳洲出境規定尚未收錄,以下以 IATA 國際通用規範為準
電子菸
手提行李
禁止
不可帶入客艙
託運行李
禁止
絕對不可放託運
機上使用/充電禁止
01
電子煙屬「類菸品」,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禁止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使用。不論數量多寡、自用或送禮,一律禁止攜帶入境。
02
一般民眾違規輸入處新臺幣 5 萬至 500 萬元罰鍰,使用者處 2 千至 1 萬元罰鍰,物品沒入銷毀不得領回
03
未經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核定之加熱菸同樣禁止;僅經核定品項可於免稅限量(200 支)內攜帶
04
不可在機上使用
05
須防止意外啟動
已合併台灣(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/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)、IATA 國際通用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最後查核 2026-07
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/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開啟 ↗
IATA / FAA開啟 ↗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