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 台灣
活體動物與寵物
手提行李
!有條件
符合 6 項條件即可
託運行李
禁止
絕對不可放託運
01
禁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入境;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、貓、兔不在此限
02
犬貓兔入境須符合輸入檢疫條件(晶片、狂犬病疫苗與抗體效價檢測、輸出國檢疫證明書),並須事先申請輸入許可證與預定隔離檢疫場所
03
須主動走紅線檯向海關申報,並向防檢署駐機場檢疫櫃檯辦理檢疫
04
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者處新臺幣 3,000 元以上罰鍰;違規攜帶應施檢疫動物產品最高可罰 100 萬元
05
活魚須裝在透明容器且注水,安檢檢查後可手提;不可託運
06
小型寵物連籠可帶進客艙者須自提籠取出、籠子過 X 光;大型寵物走貨艙或空運
已合併台灣(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)、IATA 國際通用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最後查核 2026-07
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開啟 ↗
TSA / 各國動物檢疫開啟 ↗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