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 台灣
肉類製品
手提行李
禁止
不可帶入客艙
託運行李
禁止
絕對不可放託運
01
肉類及加工肉類(含真空包裝之肉乾、肉鬆、香腸、臘肉、火腿、鳳爪、肉粽、含肉月餅等)須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並申報檢疫,否則禁止輸入
02
未申報檢疫最高罰 100 萬元;自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,首次即罰 20 萬元,再犯罰 100 萬元
03
高溫滅菌罐頭食品(馬口鐵罐頭或軟式調理包罐頭)免申報
已合併台灣(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)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最後查核 2026-07
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開啟 ↗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