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國 台灣
行動電源
手提行李
!有條件
符合 2 項條件即可
託運行李
禁止
絕對不可放託運
機上使用/充電允許
航空公司核准免申請
01
每個容量 ≤ 100Wh(約 27,027mAh)
02
須個別防短路保護
已合併IATA 國際通用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最後查核 2026-07
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開啟 ↗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