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 台灣
電擊器與防身武器
手提行李
禁止
不可帶入客艙
託運行李
禁止
絕對不可放託運
01
電擊器、甩棍、指虎等可能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制刀械或器械,禁止攜帶入境
02
違規經查獲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相關規定懲處
03
電擊器、泰瑟槍、指虎、雙節棍、甩棍一律不得帶進客艙
04
託運時須拆除電池或以其他方式使其無法意外啟動
05
須向航空公司申報並確認是否收運
06
台灣及多國對電擊器、甩棍等另有管制法規,入境可能觸法,攜帶前務必查證當地法令
已合併台灣(財政部關務署 入境報關須知)、IATA 國際通用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最後查核 2026-07
財政部關務署 入境報關須知開啟 ↗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