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機與攝影器材可以帶上飛機嗎?
鋰電池類 · 攝影器材
國際通用判定(IATA)
手提行李
允許
可帶入客艙
託運行李
有條件
有條件託運
容量上限 100Wh(約 27,027mAh)
攜帶條件 · 3 項
- 建議手提,避免託運碰撞與失竊;備用電池一律只能手提
- 每個容量 ≤ 100Wh(約 27,027mAh)
- 備用電池須個別防短路保護
各國特別規定
目前收錄的國家都沒有針對相機與攝影器材的額外規定,以上 IATA 國際通用規範即為判定基準。
依航線查相機與攝影器材
資料來源 · 1 筆
最後查核 2026-07FAA PackSafe / TSA開啟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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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依各國民航主管機關與航空公司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行前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 完整清單共 98 項,見物品清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