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 台灣
行動電源
手提行李
!有條件
符合 4 項條件即可
託運行李
禁止
絕對不可放託運
機上使用/充電禁止
航空公司核准免申請
01
搭乘中國境內航班的行動電源須有清晰的 3C(CCC)認證標識,無標識、標識模糊或被召回型號一律禁止
02
額定能量超過 160Wh 或無法判定者禁止登機
03
每個容量 ≤ 100Wh(約 27,027mAh)
04
須個別防短路保護
已合併中國(中國民用航空局)、IATA 國際通用的規定,取最嚴格標準。
最後查核 2026-07
中國民用航空局開啟 ↗
IATA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開啟 ↗
本結果依上述官方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