槍械與彈藥可以帶上飛機嗎?
危險違禁品 · 槍械彈藥
國際通用判定(IATA)
手提行李
禁止
不可帶入客艙
託運行李
有條件
有條件託運
攜帶條件 · 4 項
- 槍械、彈藥、彈匣、滅音器一律不得帶進客艙
- 託運時槍枝須退空彈匣、裝入上鎖硬殼容器;彈藥須以纖維、木製或金屬盒妥善包裝,不得散裝或外露
- 報到時須主動向航空公司申報,並確認該航空公司是否收運
- 台灣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》對非法持有槍彈刑責極重;多數國家旅客無法合法攜帶入境,攜帶前務必查證
各國特別規定 · 1 國
台灣 手提 禁止 · 託運 禁止
台灣禁止旅客攜帶槍砲、彈藥、管制刀械入出境。符合安全包裝的 1.4S 彈藥每人限毛重 5 公斤且只能託運,並須經航空公司同意。
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危險物品表
依航線查槍械與彈藥
資料來源 · 1 筆
最後查核 2026-07TSA開啟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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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依各國民航主管機關與航空公司公開資訊整理,僅供行前參考;最終判斷權屬安檢人員及航空公司。 完整清單共 98 項,見物品清單。